越早知道越好(大叔察觉要报警)大叔vlog

2023-10-27 08:52:39 147小编 69

6月11日,著名新闻评论员徐汉雄就“大叔未拍偷拍照片被女子曝光”事件中涉事女子无法注册张Z一事道歉,称“因本人过错,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。 在此,我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,并将以实际行动改正。 日前,该女子疑似在广州地铁上被偷拍,对方自证清白后仍被曝光,引发广泛关注。 据报道,6月7日,一名女子看到一名大叔蹲着玩手机,怀疑对方在偷拍自己,要求查看相册。这位叔叔要求她证明自己的清白。 随后,该女子在网上曝光大叔是猥琐男,称不是第一次作案,并称既然没有偷拍,为何不为自己说话? 女性的做法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质疑。 6月11日,该男子在儿子邓先生的陪同下,来到广州市鹭江站派出所报警。 女子来自东莞,正式向家人道歉。 11日17时左右,双方达成协议,女生将在网上发布公开道歉信。 当事女子道歉(来源:界面新闻)女子随后发出道歉称:“大叔,对不起,我真的错了。我不应该在地铁上和你确认后就随意在网上传播视频,对你的形象描述不当。 我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给你和你的家人带来的严重伤害,我郑重向你和你的家人致以深深的歉意。 "邓先生说,"她还是学生,公开道歉就好,我也不想太影响她。 “事情到此告一段落,但此事造成的不良影响值得反思,即网络曝光不能等闲视之,想象不能当事实。 虽然涉事女子道歉了,但她随意的曝光和对他人的无端指责令人匪夷所思,似乎没有法律概念。 有网友认为她的行为本身就是典型的网络暴力,已经涉嫌违法,应该追究责任。 对于这位大叔来说,一切真的是意外。 他儿子说:“我爸在广州白云区的工地上班。 那天他刚好休息,蹲在广州地铁上玩手机,戴着耳机听音乐。他大概离女生有点近,所以女生怀疑他偷拍,要求查看他的手机。 由于地铁等场合一些偷拍行为的隐蔽性,怀疑别人可能偷拍自己是正常的,有自我保护意识。但如果没有事实依据,就想当然地认为别人在给自己拍照,要求检查别人的手机,那么“私力救济”就已经越过了法律底线。 别人配合检查,证明自己清白后,还是放不下怀疑,以为别人“作案熟练”,教别人“小心别扇别人耳光”。 “如此主观,属于进一步污染无辜。 对方很委屈,没出声。查过证据,该女子本该就此打住,却毫不犹豫地在网上曝光,并给别人扣上“猥琐男”的帽子。这种公然泼脏水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利。 女子怀疑自己在地铁上被偷拍,要求对方出示手机相册。 (来源:南方都市报)女子的行为引来了网友的质疑,即这件事的对错一目了然,判断对错并不困难。 试想一下,别人偷偷给自己拍照,并在网上曝光,已经涉嫌诽谤罪,如此没有法律意识和敬畏意识,真是令人咋舌。 没有事实依据的网络曝光无法让人信服,只会给社会带来麻烦。 随着事态的发展,涉事女子自己也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受害者,相关个人信息被曝光。 女方为此哭了,说学校要开除她,希望得到她叔叔和他家人的谅解。 现在你可以尝到后果了吧?你想让别人怎么做? 6月9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要求依法严肃查处网络暴力犯罪,切实纠正“法不责众”的错误倾向。 网友认为侮辱大叔人格,对大叔进行莫须有指控的女子,简直就是“顶风作案”。这种指导正好适合她。 征求意见稿提到肆意谩骂、恶意攻击、泄露隐私等。被利用在信息网络上公开侮辱他人;制造、散布谣言,贬低人格,损害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,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,以侮辱罪、诽谤罪定罪处罚。 不构成犯罪,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。,应当给予行政处罚。 相关法律的界定是明确的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 “大叔没有偷拍照片还被女人曝光”,视频拍摄者道歉了,但教训深刻,值得当事人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。 即使有些网络曝光是单纯的正义感使然,也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不能想当然地说三道四。 (来源:吉姆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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